摘要

自1906年丙午官制改革后,清政府设立了专管民政的民政部,负责统辖警政、建设、户口统计等诸多新政事宜,卫生防疫事务也被归入到了民政部的管辖范围中。在民政部诸任尚书中,善耆任职时间最长,对卫生防疫等诸多事务着墨最深。民政部在办理卫生防疫的过程中做了一些积极的努力和探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章程,这是近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的最早的卫生防疫法规。不过受特殊时空背景的限制,民政部在推进卫生防疫时存在着影响力不均衡的问题,京师在民政部的直接管控之下,而对于各省卫生防疫事务,民政部只能间接督核。不可否认的是,清末民政部所构建的卫生防疫体系是中国卫生防疫体系近代化的开端,也是国人探索近代化的过程中一次重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