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神”这一批评范畴的建立在六朝时期,并在后世发展成中国画论的核心概念,其哲学前提是“道”的展开。六朝画论中“神”这一范畴的艺术表达往往被解释为画家对外物的再现,此技法范畴的建立源自于一种特殊的内在意蕴与外在表现关系的艺术哲学。在六朝时期的画论中,“道”以笔墨为中介,经过通神成真的幻术表达,展示出其神妙的特质。传“神”的技艺是建立在以静态的笔墨符号之形表现“道”之无形,以不像表现“道”之大象上的。画家以心理运作而产生的神思,也是被“道”所中介化的结果。由此,笔墨符号因神思获得了“传神写真”和“气韵生动”的内在生命性,并转为蕴含着“道”的理想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