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得到沿线国家的积极响应。由于沿线各国文化背景和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建设过程中,必然遇到国家间法律冲突的现象,需要司法机关及时介入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文章通过分析当前中国—东盟区域司法合作的现状与面临的困境,围绕区域合作多元化法律需求导向,立足中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四大检察"职能,提出更新理念,完善司法合作工作机制,切实找准切入点、发力点,精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