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值班律师制度的显著特点是即时会见、即时帮助,其在保障诉讼效率方面具有优势。以值班律师配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是出于两者在诉讼效率上相互契合的考虑,但在保障平等协商的诉讼效果上存在欠缺。值班律师公设化可以作为弥补功能局限的改革路径,其改变现有律师独立值班办案的法律帮助形式,通过在司法行政机关内建立值班律师办公室,以团队形式为被追诉人提供法律服务,实质性提升法律帮助效果。值班律师公设化的理念是诉讼内资源减投的诉讼外补偿,其价值在于既保留了即时帮助的运行模式,保证效率,又增加了诉讼外法律援助的政府资源投入,优化值班律师履职的环境,强化对值班律师的有效监督,从而依法保障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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