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将土地征收纳入司法审查范畴,但是现有土地征收行政诉讼面临着提起时机滞后、目的合法性审查缺失和土地权利人赢了诉讼、输了土地等诸多困境。这些困境妨碍了司法审查应有职能的充分实现。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引入土地征收目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诉讼中停止土地征收行为制度等成为土地征收行政诉讼走出困境的可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