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规则最早出现在GATT第十六条。关贸总协定在1955年和1960年分别对GATT补贴规则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内容体现在东京回合谈判达成的《补贴与反补贴守则》之中。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农业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进一步规范了对工业品生产者补贴的规则,并开启了遏制农业贸易补贴的努力。然而,2001年开始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至今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其主要原因就是谈判各方在农产品补贴问题上仍然分歧较大,这些都说明多边贸易体制下的补贴规则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