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的德国竞争法大量移植美国竞争法,改变过去对垄断的认可,开始禁止反竞争行为。同时由于德国固有的传统和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对于垄断,采取了更为灵活的有效竞争原则。通过政府的行政干预,希望市场呈现合作与自由竞争的动态平衡,走出了和美国不尽相同的反竞争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