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上海市金海水厂80万m3/d臭氧—生物活性炭系统的调试案例,研究不同洗炭模式、累计过滤时间、活性炭浸泡时间对不合格水水质的影响。结果显示,水质不同的不合格水应选择不同的排放途径。延长单次连续过滤和前期活性炭泡炭时间,有利于尽快降低出水pH和浑浊度。单侧滤池后期大水量同时过滤对出水pH下降作用更为明显,单侧过滤水质达标后单组滤池过滤出水水质稳定。并网后深度处理系统运行稳定,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 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