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新境界。以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哲学意蕴,主要应基于生产力发展、社会形态演变和人类文明转型的辩证过程,深度诠释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所蕴涵着的实践本体论基础、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所体现着的实践价值论特质和人类文明转型发展所彰显着的实践动力论机制。只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一致,才能在生态实践中完成人与自然的本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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