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毕业生在当前就业形势下被界定为就业弱势群体,为缓解这一群体的就业压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应运而生,其制度价值在于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从而缓解这一社会问题。然而,该制度的实际运行不乏有与现有法律法规相冲突之处,见习制度参与主体双方法律关系难以界定引发的见习期报酬保障、见习期间争议解决途径难以确定,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在对成都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实施情况为调查对象,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为该制度的规范化运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