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他,主动请缨并圆满完成援藏、援疆任务;他,曾参与“5·12”汶川抗震救灾、“7·09”隆昌特大抗洪救灾等众多急难险重任务;他,坚持“马路办公”,是群众口中的“马路大队长”。他,就是四川省隆昌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韩维明,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荣获四川省雷锋敬业标兵等多项荣誉。2022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