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教育惩戒正式被纳入法治轨道。如今《规则》出台已经一年有余,有人认为是教育的春天到来了,有人认为是学生成长进入了健康轨道,也有人认为没那么夸张,只是应时举措而已。但多数人认为,此规则对于教育而言是必要的,是及时的,是遵循教育的常识和本质规律的。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该如何正确看待教育惩戒,又该如何科学有效地实施呢?笔者以为教育惩戒须有“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