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实践中违法建设的复杂现状与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规范城乡规划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矛盾,[1]又因现有法律对违法建设的认定主体、标准以及执法程序存在规范模糊与空白,导致执法主体在进行强制拆违时面临着违法建设的认定困境以及查处程序违法的困境。对此,地方法规应当做出回应,不仅要对公民的合法利益予以保护,更要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与法律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在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能的过程中,需要将法治思维运用于全过程,以比例原则为遵循,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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