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公约法规规范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相关要求,但实际工作中新持证船长往往不能完全达到船舶所有人要求的岗位技能要求。为提升新持证船长的综合能力,基于对现有船长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相关公约法规的研究,提出从航次计划操作、航海模拟器操作、船舶管理等3个模块进行船长综合能力评估,并对船长综合评估流程设计、船长综合评估考官和评估员素质、船长综合评估的配套法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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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