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述,这些论述和观点蕴含着极其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相统一;坚持“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统一;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统一;坚持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统一;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从方法论视角探究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对于新时期引领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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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州大学; 闽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