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兴宁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及其变化趋势。方法对兴宁市1996—2005年各级各类的传染病疫情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996—2005年兴宁市法定报告传染病18种,共12631例,年发病率为84.55/10万~145.33/10万,年平均发病率为113.46/10万;总的发病率有上升趋势。肠道传染病有逐年下降趋势;呼吸道传染病位居首位,占总发病数的65.10%,其中肺结核发病数居高不下,占总发病数的61.14%,麻疹时有暴发疫情;血液与性传播性疾病发病率有逐年上升趋势,虫媒与自然疫源性疾病占发病死亡的92%。结论兴宁市今后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