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风险全球化背景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企业具有的逐利性使众多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容易只重视追究经济效益而轻视法律风险,尤其是不遵守刑事法的有关规定,加上国家单方面规制的失灵,导致我国企业犯罪形势严峻。为了摆脱治理企业犯罪的困境,我国有条件也有必要引入刑事合规,从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去构建与实施刑事合规计划,以预防、识别和处置刑事合规风险,构筑起以国家监管为辅、企业自治为主的企业犯罪治理的新模式,不仅有助于企业规范经营,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还有利于刑事法律执行机关取得良好的企业犯罪治理效果,减少刑事司法成本,进而推动我国相关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