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142条第1款将解释原则与解释方法规定在一个条款中,导致理论上不少学者认为解释原则就是解释方法,二者可以不作区分进行使用。但实际上解释原则与解释方法虽具有一定联系但也存在明显差异,二者之间是指导精神与具体规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