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时刻,促进残障者的有效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至关重要。尽管我国为保障残疾人就业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从法律制度和社会观念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但仍存在立法思路有局限、法律条文操作性不强等一系列问题,建议应以平等保护为核心、国家扶助为本位、促进就业为理念等三个维度出发,贯彻社会模式的立法理念,提高立法层级,完善相关立法,填补立法空缺,加强立法刚性,增进可操作性,同时健全残障者就业扶助机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残障者就业权的司法保障,切实完善我国残障者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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