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文化生态学的分析入手,认为自明朝初年卫所制度进入盘江流域,一方面,承接秦朝以来历代王朝或间接、或直接的治理制度遗产,综合实施土司、卫所、州县等治理制度;另一方面,地方民众在明清中央集权统一的制度框架内,与王朝国家博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体能动性,生成多民族混融居住的共生秩序。共生秩序区别于“中原中心主义”的关键在于,它不再是斗争哲学视野下边疆地方与王朝国家对立二分的现实彰显,而是潜隐于边疆民众社会生活和文化实践中的重组、融合和再构的二元或多元治理与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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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