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总结49例重型颅脑损伤合并肢体长骨骨折的救治体会。方法 49例GCS评分<8分的重型颅脑损伤合并肢体长骨骨折患者在处理重型颅脑外伤的同时,对骨折分别于早期(<10天)或晚期(>14天)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现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结果 1年后早期手术组26例远期生活质量评估(Karnofsky Performance Scale)KPS评分>60分共22例,总优良率84.6%;晚期手术组23例KPS评分>60分共14例,总优良率60.8%。结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对该类患者骨折应尽早施行切复内固定术,可最大限度减少肢体畸形的发生,也有利于脑外伤的救治,从而降低致死率及致残率。

  • 单位
    兴县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