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发明构思的概念入手,分析发明构思在创造性评判中的作用。准确理解发明构思是正确评价创造性的前提。技术比对是表象,构思比较是本质,创造性的评价需要围绕发明构思,这也是整体原则的具体体现。形成发明构思并最终完成发明的过程中依次跨越4个阶段的障碍:①提出技术问题;②形成解决问题的技术思路;③实现该技术思路所采取的技术手段;④考察技术效果。如果现有技术中没有给出足够的技术启示来克服这些障碍,则为克服上述障碍所进行的劳动就是非显而易见的。在运用三步法进行创造性判断的实践过程中,准确把握发明构思,能够避免特征割裂,从而客观准确地衡量发明的技术贡献,将审查实践与促进技术进步的立法宗旨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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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