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皇帝指婚制之满蒙联姻,在入关后出现多方面变化。康熙中期以后,实行将蒙古王公子弟教养内廷以备指为额驸并委以重任的做法,兼随时实行有针对性的指嫁公主、格格等多种指婚形式。由于皇家女不愿远嫁蒙古,乾隆二年后规定在联姻意义较大且距京较近易于指婚的漠南东三盟重点部旗中实行“备指额驸”,并配合以其他措施;在更远的外扎萨克蒙古,则实行与重点部旗中的重点家族联姻。嘉庆以后,由于重点部旗实行“备指额驸”的蒙古方面又出现不配合的现象而增订制度。嘉庆以后至清末,指婚蒙古的人次并不多,90%以上为满蒙王公间的自行结亲。因而,认识与评价满蒙联姻,应从其多地域、阶段性,并结合满蒙男女双方婚姻当事人之不同态度等方面,做全面的审视与分析。其中漠南蒙古在乾隆以后缩小到在部分部旗实行“备指额驸”,也应在这一总体中予以定位与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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