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汉中地区农村人口脑卒中所致直接经济负担。方法采用逐户调查的方法对该地区脑卒中的现患患者进行走访,填写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共走访53个自然村,涉及人口75000人,调查脑卒中现患患者164例。问卷主要包括住院费、住院食宿费、门诊费、门诊食宿费、上门诊治费、长期用药费、雇佣费、丧葬费和人均收入等项目。结果汉中地区农村人口脑卒中患者年直接经济负担的中位数为3100元,男性和女性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各年龄组间差异也无统计学意义(P>0.05)。直接经济负担的中位数在1000元及以下的占所有患者的29.2%;1001~5000元占36.0%;5001~10000元占18.3%;10001~20000元占9.8%;20001元以上仅占6.0%。首发患者的年直接经济负担的中位数为5500元,既往患者的年直接经济负担的中位数为1700元,首发患者的年直接经济负担显著性高于既往患者(P<0.01)。中年组住院费、住院食宿费和上门诊治费显著性高于老年组(P<0.05)。结论汉中地区农村人口脑卒中直接经济负担是当地人均经济收入的2.9倍。因此,脑卒中带给农村人口的直接经济负担是巨大的,应制订相应策略,降低农村人口脑卒中的直接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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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市脑血管病防治研究所; 汉中市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