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避风港规则”又称为“通知—移除规则”,是指当发生著作权侵权时,如果网络服务商被通知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中有侵权内容的,那么其就有删除侵权内容的义务,否则将被认为协助侵权。百度文库能否适用“避风港规则”免责,应从“避风港规则”的适用条件进行判断。本文从“应知”和“非盈利”的角度进行分析,百度文库并不符合“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前提,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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