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OECD框架下的数字服务税谈判进展缓慢。OECD数字服务税谈判的博弈双方主要是美欧,在对数字服务税治理问题上的美欧分歧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对拜登执政后OECD数字服务税谈判前景做出研判:在数字服务税课征原则上,拜登政府会接受以"显著数字存在"作为"常设机构"的补充;关于征税基础认定,拜登政府会做出适度妥协,尝试承认"用户参与"对于"价值创造"的重要性;但为捍卫美国企业利益,拜登政府会以尽可能压低数字服务税的实际税率作为谈判底线和目标。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需要充分考虑国情以及内外部宏观环境,审慎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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