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信任批判可从形上存在论意义、意志自由意义和实践功夫意义这三个维度展开。作为社会事实的信任,因其内蕴的理性假设成为绝大多数伦理规范得以获据现实性的根基。信任是对于在"可信任的"放心安排基础之上的底线德性思维要求。在后现代境遇中,对于信任采取消极悲观主义或盲目乐观主义的态度都是不恰当的。现代人应该放弃执着,而安心于全部现实性,并以此让心灵得到安抚和升华。事实上,那个作为人的精神统一性根基的"总信任"本身从未真正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