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续第2期第47页)六、洞口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农资销售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2022年4月7日,洞口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洞口县某农资销售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柜上摆放有限制使用农药,当事人不能提供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5日进货“氧乐果”“溴敌隆”“磷化铝”3种限制使用农药进行销售,违法所得222元。洞口县农业农村局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没收违法所得222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