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共同体是一个人们彼此之间信任、认同、团结互助,具有共同价值观和精神凝聚力的社会。法治和德治在凝聚社会共同体方面既具有互补作用,又具有互助作用。德法合治的人性基础源于大脑所具有的理性系统和情绪性系统的分工与合作。社会共同体中的个体既存在自我的独立意识,又保持着与共同体的一体意识,个体和社会共同体的这种精神同构包括个体理性系统和国家理性系统的同构,以及个体情绪性系统和社会共同情感系统的同构。法治和德治旨在推动这种精神同构关系,实现个体理性和国家理性的协调一致,以及个体情感和共同情感的协调一致,最终把个体精神系统和共同体的精神系统连接在一起,在共同体和个体二者中实现理性系统和情感系统之间的平衡关系。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