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即社会治理法治化在市域范围内的实施,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两个概念融汇的产物。"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概念的提出和实施,在治理理念、治理场域、治理进路等三个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是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推进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律规范体系、行政执法体系、纠纷解决体系和普法宣传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