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刑德》甲篇《日月风雨云气占》章中有一个补写在两行之间的“居”字。此字应是抄写者补写在第12行“徒”字之下,而不是补写在第11行“大”字之后的。然而帛书《刑德》乙篇的抄写者却误将“居”字抄在了“大”字之后,导致“大居”一词含义不明。另外,《刑德》乙篇《日月风雨云气占》章“月毋(无)光”之上有一个残损模糊的文字,应是乙本书写者误抄的“朝”字。书写者发现此字误抄之后,将此字圈起以示废弃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