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中,"此在"是十分关键的概念。从"此在"的角度研究音乐,将音乐语言置入存在主义哲学范畴中,是从追问"音乐语言是什么"转向"音乐语言如何存在"的问题。音乐语言是作曲家长期以来有效的表达思想、情感时所使用的音响材料、各种形式要素以及曲式结构原则、技法创作原则组织起来的方式或手段。作曲家凭借他的创造性思维使他在世界中领会到的图像、声音、文字、情感等可以知觉到的东西纳入意识之中,并形成具有个人风格特征的音乐语言。当音乐语言自身显示为自身时,这种显示在海德格尔看来才是有"意义"的,同时显示出按照它本身的存在方式向静观它的人显示,在这种显现中,音乐语言可以为我们所把握。
-
单位吉林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