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不仅是对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提出要求,也为财政监督机制的发展创新指明了新方向。传统的财政监督着力点在于对财政活动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忽略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问题,不符合现代预算制度对财政监督机制的要求。因此,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阶段,财政监督不仅要融入绩效监督的理念,还要逐步实现对预算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有效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