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证据"客观说"长期影响着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不仅造成了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体系和证据制度的不健全,而且给司法实践带来严重后果。自1996年以来,随着证据"客观说"自身谬误的凸显、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英美证据理论在我国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及证据法学学科建设取得的显著进步,我国证据法学出现了从执迷于证据"客观说"到接受证据相关性规则的转型趋势。为实现彻底转型,应通过立法和指导性案例明确相关性的定义及内涵,指引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以相关性为逻辑主线,构建体系化的证据规则和证据理论。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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