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中一项较新的职能,有效解决了公益保护主体长期缺位的问题,同时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而在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要求,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目前,"等"外领域的公益保护尚有较大探索空间,本文结合笔者的基层工作实践,总结了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的内容,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为检察机关更好地保护"等"外公益提供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