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死刑废除前后的2014到2020年研究统计期内,盗窃类犯罪率持续稳定、金融票据类犯罪和走私类犯罪的犯罪率明显上升,这主要是外部收益因素(外因型)影响所致,死刑废除对盗窃类犯罪、金融票据类犯罪、走私类犯罪等的犯罪率走势均没有产生明显影响。在死刑废除前后,组织卖淫罪犯罪率上升、强迫卖淫罪犯罪率下降源于刑罚内部死刑废除(内因型)导致的刑罚威慑力下降。死刑废除前后的一定时间内,犯罪率小幅度缓升、平稳或者整体下降,则说明相关罪名的死刑废除没有问题。我国死刑废除实践的启示在于:应防止因短期内犯罪率恶性变化导致的立法公信力损害;内因型罪名应成为我国下阶段死刑废除的首选,低频率出现的罪名应优先于高频率罪名而废除死刑;同时应提升民众对死刑废除的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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