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21年7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