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17]19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