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编辑,你好:我自2004年1月起在某煤矿公司从事采煤工作,2018年2月合同到期时因身体不适,便与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当时未做离职体检。离职两个月后,我因肺部疼痛去医院检查,查出尘肺病,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煤工尘肺一期。经咨询,煤工尘肺属于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于是,我到煤矿公司要求申报工伤,但公司说我已经离职,无权再享受工伤待遇。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