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为装配式建筑具有工期短、节能、环保等优点,其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各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发展目标,在用地面积、容积率和资金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但上升到法律层面,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规定、规范缺失,司法解释空白,地方政府规章超越法律,装配式建筑合同性质界定模糊等情况不容小觑。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快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统一各地关于放宽“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方式的做法。只有解决好法律体系与建筑体系的融合问题,才能为装配式建筑实现大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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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通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