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借助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5年五轮截面数据实证检验生育年龄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控制女性特征变量、配偶特征变量、子女特征变量以及城乡、年份和省份固定效应后,推迟生育年龄会提高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率。生育年龄每推迟一岁,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率显著提高0.825~0.884个百分点。为了克服模型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选取夫妻年龄段构造的受孕失败的相对比值比作为生育年龄的工具变量并进行2SLS回归,结果仍显示推迟生育年龄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回归系数分别为0.007 07、0.006 66。为检验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还从模型设定、城市固定效应、劳动参与的模糊定义样本、已婚女性的年龄范围等方面进行考虑,结果均表明本文所得结论是稳健的。从异质性上看,推迟生育年龄主要影响城市、高教育水平、配偶收入低、仅有一个子女或者中部地区的已婚女性。进一步的讨论发现二胎生育年龄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并不存在显著性影响,推迟生育年龄对已婚男性劳动参与的影响远远小于已婚女性。本文为理解生育行为决策对已婚女性劳动参与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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