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环境趋紧的大背景下,振兴乡村及扩大内需对我国经济保持可持续增长显得格外重要。农村资产金融化、货币化、证券化和市场化,无疑是振兴乡村及扩大内需的关键举措。国内有两种创新性实践:一是土地三权分置,承包权股权化,经营权在银行抵押贷款。2010年起,农业部在全国33个县市区部署了这一创新性实践。二是村社内置合作金融,承包权或成员权在内置金融抵押贷款。2011年起,中国乡建院和全国22个省市区的40多个县市区合作,在112个村庄开展了这一创新性实践。根据后一种实践的情况,本文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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