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入确认一直是企业IPO过程中被审核和关注的重点,其中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在委托代理、大宗商品贸易、劳务派遣、物流转包等典型业务领域被研究的较多,很少有对水利水电企业收入确认的研究或案例探讨。本文结合浙江SXSL公司IPO实践,探析水利水电企业的生活供水业务应按照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及其合理性,以期为类似业务企业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