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动物尤其是陆生野生动物一直给人类提供各种资源价值。如果过度追求其经济价值,就会影响其生态价值。为了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切实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国内以及国际有一些相应的法律、协议等保护措施。研究发现我国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中鸟类最多,保护级别高的动物主要分布在哺乳纲和鸟纲。CITES公约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分布相对比较均匀,保护级别高的动物主要分布在哺乳纲和爬行纲。文章对比我国法律和CITES公约中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的差异性,发现存在国际管理高于国内保护或者国际管理低于国内保护两种情况。这种差异性会造成保护难同步、执法难操作等问题。随着野生动物资源非法利用情况国际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种差异性带来的困惑就越大。建议可以从物种动态、物种分类等层面加强国际合作、增强打击野生动物资源非法贸易案件的力度,切实做到保护动物种群,合理规划野生动物资源价值。

  • 单位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