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基于"多规合一"的视角,从概念内涵、规划体系、区别联系等方面,对比分析了海洋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差异性和关联性。重点分析两者在功能定位、时间定位、层级体系、分类体系、评价制度等方面的差异,研究海洋功能区划需完善之处,并提出完善海洋功能区划期限及目标的设置、明确不同层级的细化标准和要求、增加海洋保护、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类等功能区类型、加强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估制度的建设等对策和建议,为实现海洋功能区划在"多规合一"进程中与土地利用规划等其他规划统筹衔接提供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