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最基本要素,它必须适应学科与社会需求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美国法学院课程的演变主要表现在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课程的价值诉求等三个方面。其发展体现出了稳定性与动态性兼具、内容与方法相协调、体系呈现高度开放性的特征,使美国法学院课程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