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事实认定效益不彰、事实审与法律难舍难分等隐忧。以司法民主为支撑理念,制度的民主逻辑围绕"参审的直接性、实质性和决策性"展开,要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裁判者地位,如信息平等和权力对等。以司法公信力为制度目标,发挥发现真实、实现司法公正等司法功能,促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要建立问题列表制度以明确参审范围,细化职业法官指示义务的基本内容,落实集中审理等庭审原则,确定人民陪审员的自由心证证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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