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4月,安徽省档案局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省档案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6家企业事业单位完成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档案局等5部门密切协同配合,跟近监督指导,科学制定试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