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1963年浙江省诸暨市(当时为县)枫桥镇确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经由毛泽东同志的批示而推广向全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枫桥经验"一直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发挥着引领作用。检调对接是检察机关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特别是在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调处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丰富经验和专业优势,是预防再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