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过多年以来的沉淀与演变,当下我国的劳动法理论已经趋于现代化。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让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一定的共识性,即将二者签订的合同基于"劳动者的劳务给付请求权"之上。通过这份给付请求权,实现劳务派遣协议的合理让渡,从而形成劳动者是出卖特定的劳务而并非等同于具体劳动的雇佣关系。这便是劳务派遣的由来。劳务派遣这一概念是自欧美地区引入的一个劳动关系领域的新名词,对于近二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来讲,是具有潮流性的词汇,